关于报送各单位主管国有资产工作领导及国资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08-09-09 | 阅读次数:
各单位:
今年上半年学校进行了岗位设置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请各单位于9月16日前,将本单位分管国有资产工作的领导、国资员及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国际交流中心505室)胡明铭处,联系电话:87082076;传真:87082111。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