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首次岗位聘用实施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08-04-16 | 阅读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首次岗位聘用实施办法》等岗位聘用文件,为切实做好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现对我处首次岗位设置后人员聘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聘用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聘用岗位及人数
(一) 领导岗位:处长1名、副处长2名。
(二)处务秘书:秘书(正科级)1名。
(三)资产管理科:科长1名、科员1名。
(四)土地房屋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科员2名。
(五)采购招标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科员1名。
(六)资产调配中心:主任1名(副处长兼)、副主任1名(正科级),
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6名。
三、 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职责
见附件:国有资产管理处 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职责
四、岗位聘用小组
组长:戴 军
成员:刘晓正 葛 超 司玉冰
五、岗位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
4月14日, 公布岗位名称和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职责。
(二)个人申请
4月15日—16日,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相应的岗位应聘申请表。
(三)资格审查
4月17日—18日,岗位聘用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向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推荐需由学校聘用人员的名单及相关材料。
(四)公示
4月22日前,岗位聘用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按聘用权限在相应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五)学校审定。
4月23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等待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签订合同。
4月30日前,聘用结果审批后,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六、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按实际期限聘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