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引进人员办理金雅都住房有关手续的通知
2007年选购金雅都人才住房的各位职工:
经与人事处、计财处、杨凌金泰置业有限公司协商,现就金雅都住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款结算
按照人事处提供选购住房人员应享受的住房待遇(购房补贴),国资处根据职工个人选房情况进行了房款测算,请购房人员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于2007年11月23日前在国际交流中心计财处312办公室办理房款结算手续。由于缴存公积金时间不足一年,经咨询示范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次购房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
二、关于住房钥匙领取问题
经与杨凌金泰置业有限公司协商,请购房人员办完房款结算手续后于2007年11月30日前在金雅都花园小区售楼部(联系电话:87082758)领取住房钥匙,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同时向开发商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契税、天然气初装费、闭路电视初装费等各项费用。
三、时间要求
为保障2008年新进教职工的住房安排,所有住户务必于2007年11月30日前领取金雅都住房钥匙,2008年5月底前必须交回学校安排的过渡住房,逾期学校按10元/平方米收取住房租金。
2007年选购金雅都住房人员名单
卢新生 徐 晖 杜振亭 陈 毅 陈儒钢 单卫星 杨小军
迟 茜 翟长远 宋 菲 颜永丰 张 强 孙春晓 汪自庆
朱元俊 李 刚 蔡崇林 王 新 马訾伟 黄瑞华 张志毅
陈 涛 王乔春 魏新元 龚春梅 刘 杰 王效琴 冯 闯
曹跃菊 朱 娴 胡 鑫 王建瑜 杜 炜 吴婷婷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