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中实行签订反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2-13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规范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学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中实行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与对象 学校所有物资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须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学校物资采购招标评委、采购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专家、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人员须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签订方法
1、学校物资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在每次投标前须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学校物资采购招标评委每年须签订《物资采购招标评委廉洁自律承诺书》。
3、学校物资采购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专家在涉及的项目采购招标前须签订《物资采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4、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人员每年须签订《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三、此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物资采购招标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物资采购招标评委廉洁自律承诺书。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物资采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