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成
来源: | 发布日期:2006-01-12 | 阅读次数: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修订、制定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七个管理制度于2005年12月21日顺利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成,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进入一个新阶段。
随着我校的改革和发展,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已不再适合学校管理的实际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处经过充分调研,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拟定—征求意见修改—再征求—再修改,不断完善,历时一年,制定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规定》2个办法,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实施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办法》等5个制度进行了修订。 7个管理制度于2005年12月2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系列制度的通过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有利于发挥资产的使用效能和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使资产管理工作方向更为明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