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房调配工作程序
来源: | 发布日期:2006-12-10 | 阅读次数:
1、用房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内容包括用房理由、类型、用途和面积等。
2、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用房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用房申请要求,组织实地考察、调研并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论证。
3、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实地考察、调研和论证情况,结合学校用房布局及房源实际,提出拟解决建议与申请用房单位沟通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国有资产管理处房管科按照校领导批示意见安排并反馈信息。
附:公用房调配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