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资产登记、报减等业务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2-28 | 阅读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机关处(部、室)、直(附)属单位:
为了做好固定资产账务整理和对账工作,我处从2015年12月29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暂停办理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标本模型等)登记、转接和报减业务,2016年1月11日起正常办理,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28日
各学院(系、部、所)、机关处(部、室)、直(附)属单位:
为了做好固定资产账务整理和对账工作,我处从2015年12月29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暂停办理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标本模型等)登记、转接和报减业务,2016年1月11日起正常办理,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