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1-18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省部和杨凌示范区关于“危化品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并每年按时参加再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的相关规定,近期我校将对接触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人员进行持证上岗初次培训和取得资格证书的复审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要求:
(一)初培人员
属于新进实验室并从事危化品管理的人员。报名时请带个人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及2张2寸彩照。
(二)已经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请带原证件复审。
(三)三年期满需换证的人员带1张2寸照片。
二、培训地点:
学校统一组织,前往西安市安全技术协会指定地点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要求:对已经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定于2014年12月8-10日进行复培考核;对于初次培训的人员,定于2014年12月8-12日进行。具体乘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为防范和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协调安排好相关培训人员的工作,并于11月2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与调配中心。
联系人:王彬鹏 刘宏哲
联系电话:029-87092125 029-87092439
附件:危化品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11.18
危化品培训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