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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资产登记、报减等业务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16 | 阅读次数:

各学院(系、所、部)、机关各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为了做好固定资产账务整理和对账工作,我处从20141224日起至201519日暂停办理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标本模型等)登记、转接和报减业务,2015112日起正常办理,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