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资产登记、报减等业务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16 | 阅读次数:
各学院(系、所、部)、机关各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为了做好固定资产账务整理和对账工作,我处从2014年12月24日起至2015年1月9日暂停办理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标本模型等)登记、转接和报减业务,2015年1月12日起正常办理,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12.16
各学院(系、所、部)、机关各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为了做好固定资产账务整理和对账工作,我处从2014年12月24日起至2015年1月9日暂停办理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标本模型等)登记、转接和报减业务,2015年1月12日起正常办理,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