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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会议制度(暂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9-02 | 阅读次数:

  为了规范国资处议事决策程序,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会议、文件、指示,落实国资处有关决定,讨论、总结、部署、组织、协调处内各项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种类

  (一)处长办公会

  1.召集人:处长或处长委托的副处长。

  2.参加人:正、副处长;根据议题,可指定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或业务专干列席。

  3.主要议题:

  (1)贯彻学校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会议精神,提出实施方案和意见;

  (2)贯彻落实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或重要会议精神;

  (3)讨论、拟订和提请学校审议的国资管理制度(草案);

  (4)研究决定全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研究年度和阶段工作计划、安排;

  (6)研究决定召开有关重要会议事宜;

  (7)研究处内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8)研究处内职工的考核、奖励与处罚事宜。

  4.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处务会

  1.召集人:处长或处长委托的副处长。

  2.参加人:正、副处长;各科室负责人;议题涉及的有关人员可列席。

  3.主要议题:

  (1)具体落实学校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2)落实处长办公会议精神;

  (3)研究全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专题;

  (5)讨论、决定处内工作制度;

  (6)检查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下周工作任务。

  4.时间:

  每周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后。

  (三)全处职工大会

  1.召集人:处长或副处长。

  2.参加人:处内全体职工。

  3.主要议题: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贯彻学校的决定、决议、指示及会议精神;

  (3)落实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及处内有关管理制度;

  (4)安排布置重要业务活动;

  (5)工作总结与交流;

  (6)重要情况通报;

  (7)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

  4.时间:不定期召开。但每月至少一次。

  (四)党支部会议

  国资支部会议包括支委会议和党员大会。

  召集人:支部书记或委员。

  参加人及主要议题:视情况而定。

  (五)重要会议

  按照学校规定,重要会议实行申报制度,对需要校领导出席、涉及多个单位的会议,须提前报党委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

  1、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拟于下周召开的会议进行登记,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重要会议申报表”,送党委校长办公室综合科。

  2、列入周会议安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改期、改址时,应提前报党委校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调整会议计划。

  二、会前准备

  1.会议议题材料准备:由与议题有关的职能科室在会前准备好有关资料。

  2.会议通知:处长办公会由处长、副处长或处务秘书通知;处务会、全处职工会议由处务秘书负责通知。

  3.会议准备:专题会议由相关业务科室组织筹备,处务会、全处职工会议由处务秘书组织筹备。党支部会议由支部委员组织筹备。

  三、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会议资料整理、归档

  1.各种会议指定专人记录。

  2.会议纪要、会议资料要及时整理。

  3.办公室负责会议资料的归档。

  四、会议精神的落实

  由议题相关科室落实,处领导督查、协调。

  五、附则

  1.其他如招标会议、业务培训会、现场交流会等专题会议、由业务相关科室负责组织筹办。

  2.本制度由发布之日起执行。